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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 购新车最高补贴 4000 元
新出行原创 · 新闻
为促进汽车消费,长春市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将给予购车价格 3 %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4000 元。

据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消息,近日,长春市推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4000 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 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 5 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 20 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 6000 元。以上政策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上政策将不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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