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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8 日,康迪电动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年产 5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通知;与此同时,江苏国新新能源乘用车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年产 7 万辆碳纤维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 1 月 9 日,河南森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年产 5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规出台前,抢出的三个名额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改委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正式实施。而这三家企业通过审批的时间点十分敏感,正好是在“规定”正式实施前的两天,那么其所依据的就不是新“规定”,而是 2015 年 7 月 10 日正式开始实施、发改委与工信部共同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此前在该规定的框架下,已有十五家企业通过审批,拿到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这十五家企业分别是: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江苏敏安、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国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速达、合众、陆地方舟及江淮大众。
如今康迪、国新、森源成为此后的第 16、17、18 家通过审批的企业。为什么此前没能通过审批?而偏偏又是在新规出台前的两天通过?这其中有什么内在联系?这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新出台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要求新建的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要有纯电动汽车持续开发能力,纯电动乘用车建设规模不低于 10 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 5000 辆等。再回头看看这三家刚刚通过审批的企业:5 万台、7 万台、5 万台,都没有达到十万台的要求,也就是说按照新规它们很可能难以获得这一资质,从而选择抢在“规定”实施之前通过资质审核。
它们获得资质的方式也很蹊跷,与前十五家不同,此次康迪、国新以及森源这三个项目不是国家发改委直接核准的,而是国家发改委委托江苏省和河南省发改委核准的,这其中不难会联想到地方政府对这一事件的推动作用。
康迪、国新、森源,什么来头?
康迪电动汽车集团是由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与康迪科技集团双方的旗下公司按各占 50% 股权投资组建,主要从事纯电动汽车的投资、研发、生产、营销等相关业务。 因此之前康迪利用吉利集团旗下生产资质从事生产,其主打中小型纯电动车,在售的主要车型包括全球鹰 EX3、全球鹰 K22、全球鹰 K27、全球鹰 K12等。
全球鹰 EX3
江苏国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也不是新面孔,作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盐国投)和江苏奥新的合资公司的合资公司,过去就曾以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名义申报“投资年产 2 万辆碳纤维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但未通过。如今再次卷土重来,终于如愿以偿。不过提到江苏盐城,另一家新势力企业华人运通也与该地与盐国投联系密切,所以国新获得资质的背后或有进一步的操作。
根据国新的计划,一期投资 1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7 亿元,建设期 6 个月,按照碳纤维复合材料热固成型工艺建设,建成后达到年产 2 万辆碳纤维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能力;二期投资 17.5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4.4 亿元,建设期 2 年,按照碳纤维复合材料热塑成型工艺建设,建成后达到年产 5 万辆轻量化纯电动乘用车能力。强调碳纤维复合材料热固成型工艺,说明该企业在电动汽车材料方面已经有所积累,与生产经济型电动车的新建企业在定位上存在差异。
河南森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电动专用车、电动乘用车整车及配套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等。据悉,其一期占地 50 万平方米的厂房已经建设完毕,现在已经进入批量化预生产阶段,设备购进安装阶段计划 10 月底完成,届时将形成年产 10 万到 20 万辆的生产规模。
新规正式实施,紧了?还是松了?
今天就是 2019 年 1 月 10 日,这代表着《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新规取消了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面改为地方备案管理,其中整车类投资项目由省级发改部门备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正式由核准时代进入备案时代。
有人说,对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下放将意味着拿到资质不再像过去那样困难,困扰新势力良久的造车资质问题或将就此得到解决。但实际情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不然这三家企业也不会抢在新规正式实施之前急迫地拿到资质。
表面上看新规将管理下放,但是实际上却提高了准入门槛,除了建设规模,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 10 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 5000 辆外,在“规定”中,发改委还对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所在省份的汽车产业环境进行了要求: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以上两项标准就已经将大部分没有量产交付的新势力厂家排除在外了,而且因为有两个年度的观察期,在新建项目的所在省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能发布一张新资质,而不是同时发放好几张。另外对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的主要法人股东也同时提出了更多的限制性要求,所以对于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要求是紧了还是松了,显而易见。